Board logo

标题: [讨论]酚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打印本页]

作者: shanghainese    时间: 2005-12-7 12:06     标题: [讨论]酚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在酚类化合物中苯酚毒性最大,炼焦、生产煤气、炼油等行业所排废水中以苯酚为主。
酚类化合物是一种细胞原浆毒,其毒性作用是与细胞原浆中蛋白质发生化学反应,形成变性蛋白质,使细胞失去活性,它所引起的病理变化主要取决于毒物的浓度,低浓度时可使细胞变性,高浓度时使蛋白质凝固,低浓度对局部损害虽不如高浓度严重,但低浓度时由于其渗透力强,可向深部组织渗透,因而后果更加严重。酚类化合物侵犯神经中枢,刺激脊髓,进而导致全身中毒症状。
酚类化合物可经皮肤、粘膜的接触,呼吸道吸入和经口进入消化道等多种途径进入体内。酚急性中毒大多发生于生产事故中,可以造成昏迷和死亡。皮肤接触酚液后,可引起严重灼伤,局部呈灰白色,起皱、软化,继而转化为红色、棕红色以致黑色,因其渗透力强,可使局部大片组织坏死。
环境中被酚污染的水,被人体吸收后,通过体内解毒功能,可使其大部分丧失毒性,并随尿排出体外,若进入人体内的量超过正常人体解毒功能时,超出部分可以蓄积在体内各脏器组织内,造成慢性中毒,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昏、头痛、皮疹、皮肤搔痒、精神不安、贫血及各种神经系统症状和食欲不振、吞咽困难、流涎、呕吐和腹泻等慢性消化道症状。这种慢性中毒经适当治疗一般不会留下后遗症。酚类化合物污染地面水,如以地面水作为饮用水源,酚类化合物与水中余氯作用生成令人厌恶的氯酚臭类物质,使自来水有特殊的氯酚臭,其嗅觉阈值为0.01毫克/升。而在不含游离氯的水中,酚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毫克/升。我国地面水中规定挥发酚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1毫克/升(Ⅴ类水)。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挥发酚类不超过0.002毫克/升。





欢迎光临 中华病理技术论坛 (http://bbs.zhbljs.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