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丁伟老师
丁老师,我写了一篇关于特殊染色及组织化学染色技术方面的稿件,审稿时被枪毙了,提出的理由是:1、特殊染色及组织化学染色技术应包括组织学和细胞学,免疫组化也属于特殊染色及组织化学染色技术范围,不应单独列出,是概念模糊。2、我提出在有些病理诊断诊断中应用特殊染色技术是免疫组化不能替代的,如肾活检技术中的特殊染色等,甚至有些不需要免疫组化而只要特殊染色即可诊断,他们表示不理解,也不支持。所以被枪毙了。
我急切想请教丁老师,他们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到底是我概念模糊还是.......?因为审稿请的都是病理诊断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