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丁老师,我看到了《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里面也有AF液脱水,所以自己也搞不清了。
查了一下上海科技出版社1978年出版的《病理检验技术》里面,脱水的时候,根本没有AF液一说,和同事们讨论一下,估计我们对固定的情况,各个单位的情况不同,比如有的单位都是充分固定之后才取材的;而另外一些单位可能是取的新鲜标本;也有的单位是取材的时候是没有充分固定的标本。所以在后面的脱水处理上,会有区别。
我们以前病理结果的时效性并不强,一周取结果,这种情况下,固定一般都是一天以上,所以这种情况下,可以不用AF液,取完材后,流水冲洗,然后直接梯度酒精脱水就可以了。
而另外一些单位,比如我进修的时候的一家医院,是新鲜标本取材,取完材之后固定,这种情况下因为标本较软,所以取材的时候,比规定的0.3厘米要厚些,所以有可能是用AF液接着固定一晚上,然后第二天早晨把标本修薄一些,之后进行脱水的。
我们现在,一般要求3天出结果,所以当天来的标本,基本上都取材,所以为了照顾一些刚刚送到的标本没有固定透,就在取完材之后,在脱水的时候,加了一缸AF液,这个也是不得已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个AF也,可能刚取的标本会固定不好。但是省去了水洗这个步骤。
现在终于搞明白了,谢谢大家。
[ 本帖最后由 luo 于 2011-2-21 09:1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