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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关于上海市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此通知是上海市的,但是里面的·条件基本是和全国无恙

关于上海市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社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39号)文件精神,经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本市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专业设置


各考试专业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详见《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有关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根据原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下列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卫生初级(士:药、技)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二)卫生初级(师: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药、护、技初级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三)卫生中级(医、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2年;


5、取得卫生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四)有关工作年限等方面的要求


1、凡报名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人员,其学历取得的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


2、符合申报条件的2013年度应届毕业生可以申报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申报中级临床医学类资格考试,须按原卫生部和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本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有关事项说明: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自2014年1月8 日起至2014年1月25日止。


考生本人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后盖章。


2、现场确认


(1)个人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月18日—2014年1月27日止。


考生本人持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照片采集并签名确认(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见附件)。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再更改。


(2)集体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名点与各有关单位协商确定,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报名点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三)报名地点及其范围:见附件。


四、考试


(一)考试专业和考试方式: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


1、各科目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18、24、25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2、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8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三)考试地点


请考生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费用


初级、中级:每科50元。




附件:1、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说明


2、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4、报名点一览表




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3年1月3日




















抄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附件1                    有关事项说明




一、学历、工作、转岗年限


(一)申报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的学历。


(二)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正规院校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申报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转岗时间从取得执业资格算起。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报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申报时应向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军队卫生人员申报


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团级及以上单位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机构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限及报名系统要求组织报名,报名条件的审核工作由师级及以上单位负责。报名工作结束后,将报名数据移交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考试成绩管理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二)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在本年度报名时须提交《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三)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发证。


五、其他


申报条件中第(四)点第3条规定是指已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式聘用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申报专业必须是全科医学(301)、全科医学(中医类)(302)和社区护理(373)三个专业,申报其他专业,不参照该项规定。




附件2
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规格),报名表中单位审核栏中经办人须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公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


三、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对于先工作后取得卫生类学历者,还需提交前一个卫生类学历证书。


四、下一级资格证书。


五、与本市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相关准入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01—365),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及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


七、按规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八、转岗人员须另提交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九、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供居住证。


十、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




附件3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初级:


初级(士)


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考试方式


101


药学


药学


纸笔


102


中药学


药学


人机对话


103


口腔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104


放射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106


病理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108


营养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109


理化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111


病案信息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初级(师)


专业序号


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考试方式


201


药学


药学


纸笔


202


中药学


药学


人机对话


203


护理学


护理


纸笔


204


中医护理学


护理


人机对话


205


口腔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06


放射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08


病理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10


营养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11


理化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13


病案信息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14


输血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中级:


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考试方式


301


全科医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3


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4


心血管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5


呼吸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6


消化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7


肾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8


神经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09


内分泌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0


血液病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1


结核病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2


传染病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4


职业病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5


中医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7


普通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8


骨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19


胸心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0


神经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1


泌尿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2


小儿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3


烧伤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4


整形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5


中医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7


中医肛肠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8


中医骨伤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0


妇产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1


中医妇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2


儿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3


中医儿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4


眼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5


中医眼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6


耳鼻咽喉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7


中医耳鼻咽喉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8


皮肤与性病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0


精神病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1


肿瘤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2


肿瘤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4


放射医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5


核医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6


超声波医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7


麻醉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8


康复医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49


推拿(按摩)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0


中医针灸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1


病理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3


口腔医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4


口腔内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6


口腔修复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7


口腔正畸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8


疼痛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59


重症医学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60


计划生育

主治医师


人机对话


361


疾病控制

主管医师


纸笔


362


公共卫生

主管医师


纸笔


363


职业卫生

主管医师


纸笔


364


妇幼保健

主管医师


纸笔


365


健康教育

主管医师


纸笔


366


药学

药学


纸笔


367


中药学

药学


人机对话


368


护理学

护理


纸笔


369


内科护理

护理


纸笔


370


外科护理

护理


纸笔


371


妇产科护理

护理


纸笔


372


儿科护理

护理


纸笔


373


社区护理

护理


纸笔


374


中医护理

护理


人机对话


375


口腔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76


放射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377


核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0


病理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2


营养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3


理化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5


消毒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6


心理治疗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7


心电学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89


病案信息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90


输血技术

其他卫生技术


纸笔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术

其他卫生技术


人机对话






附件4                  报名点一览表




序号


报名点名称


地    址


电话


1


长宁区卫生学校


云雾山路39号


52064708


受理范围


长宁、徐汇、静安、闵行、青浦、松江、金山


2


杨浦区卫生学校


舒兰路51号


55530577,18930411633


受理范围


宝山、杨浦


3


黄浦区卫生学校


梦花街234号13楼


63667293


受理范围


黄浦、普陀、虹口、闸北、浦东新区、嘉定、奉贤

4


崇明县受理点


一江山路616号


59621609


受理范围


崇明县




注:报名时间  08:00—16:30(周六、日照常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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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申报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转岗时间从取得执业资格算起。

八、转岗人员须另提交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其实上面写的蛮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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