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
感觉我们的行规《病理操作规范》的实验室分区,都没有被院感部门接受,他们都是按照他们自己的理解来对病理科的分区进行解读。最近的一次生物安全检查都是检验科的,其实有一个条例叫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条例》按照法律等级,比我们的《规范》要高,但是是不是病理科属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却有待商榷,但是《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条例》等级虽高,但是它里面简称的实验室其实是微生物实验室,是否病理科就是"从事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和诊断等活动"呢?而且还有一个院感的论坛,看他们的讨论,有关病理科设计的分区大概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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